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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-12-06 - 10:41 p.m. 人動, 心亦動 剛才看到一個電視廣告說著, 人動了, 心亦動了! 說得很好很好! 太好太好了~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, 無論是什麼關係, 都要動動腦筋、花花心思去取悅對方, 這樣關係才會開心一些、也會甜蜜一些、更會長久一些! ************ 記得前陣子看過一封email這樣說著<岑建勳和謝寧離婚的啟示>, 他們有共同的信仰,是認真的基督徒。在關係上,他們互愛互諒,從不吵架,將家庭放在首位,各自在崗位上盡心盡力,成為別人眼中的模範夫妻。○三年他們更接受訪問,見證愛的力量,將兩個南轅北轍的人連繫在一起。到底他們之間欠缺了甚麼,令這幅美麗的圖畫不能再延續下去呢? 原來「謝寧對夫妻的要求是要兼備情人的感覺」,沒有這種感覺,她抗拒背負著夫妻的名份。雖然愛惜對方,可是謝寧覺得他們夫妻間連一點小情趣也沒有。這點我們可不要小看!根據早陣子來港主領研討會的美國愛情專家 Dr. Patricia Love的經驗,這就是所謂的「I love you but I am not in love with you syndrome」了。這是一個很常見的婚姻關係失調的症候群,是很多現實生活中夫婦的寫照。 筆者本身是一位精神科醫生,接觸過很多有問題的夫婦,眼見他們大多都不重視自己是對方情人的角色,看不到夫妻間仍要「談戀愛」的重要性,更忽略了其實彼此都需要有「被愛」的感覺。漸漸地他們失去了「愛侶」的親密感覺,有的只是「伙伴」的關係,就是努力賺錢養家,管教好兒女,各自盡上自己的本分。到頭來他們好像只活在同一屋簷下,同床異夢, 感覺疏離,很不好受。沒有「情」,只靠「義」支撐下去;那「義」就是婚姻的承諾,使人有被困的感覺。這就是為甚麼離婚令謝寧感到莫大的釋放。 忽然又想起很久以前自己亂寫一統的以下一篇。 2003-01-20 - 2:38 p.m. 一閃*一閃*小星星** 那天, 一個十年沒有聯絡你的人, 在某人的喪禮上向我問安說: 我是很關心你的, 每個晚上都為你和他祈禱! ....聽罷, 我只是報以微笑! 我沒有質疑他對我的關心, 但這樣的心照不宣, 對我而言...我只懂報以微笑! ....不知大家有否記著我說過的: 我寧願來一個虛假的擁抱, 也不要每天真心的禱告! 我承認是一時衝動而說的話, 收不回, 亦不打算收回! 關心, 不可以單純用心! 還得要配以一些言語, 一些眼神, 一些動作, 好讓被關心的人都感受到, 不是怕浪費, 而是..總不應該把真關心都當作什麼秘密似的吧~ **************** 親愛的朋友們, 我真心的希望每一位都懂得這一點點相處之道! 我也在學習當中, 希望令身邊親密和不親密的朋友都開心啦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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